2009年8月20日星期四

過往:離開大潤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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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晰記得人資部經理的話噢,大潤發的工作是責任制,尚未接觸這份工作的我不曉得責任制的實際情形為何,只是內心慶幸工作地點距離住處大約四公里左右,無需耗費多餘時間在通勤上,就算月薪只有二萬元,也愉快地迎接退伍後第一份工作。

在大潤發工作一段時間後,慢慢地不滿無法準時打卡下班,總是要虛度十到十五分鐘以上時間,才能「名正言順」地下班。早班時段被占便宜也就算了,畢竟轉到屋家仍是下午,而晚上下班時間為十一點整,然而轉屋的時間經常快接近十一點半。同部門的資深同事會不解地問:急著轉屋做什麼?我總不能回答多待也不會有加班費呀!

荒謬的是他們說:太準時下班很有可能會影響到考績、升遷。聽聞如此絕妙的提醒,萬分慶幸本人志不在此,只是心中質疑他們是真懂或是裝懂「責任制」及「工作效率」的意義。我想這種現象在臺灣的職場應該頗為普遍,不然臺灣早就有極佳的「國際競爭力」。誤解超時工作等於工作效率優良,而非正確認知花費最少工時,完成最多工作項目,才是真正的有工作效率。責任制則成為變相超時工作、不給加班費的「嚴選」理由,令我納悶的是既然強調責任制,又為何要求員工必須準時打卡上班呢?

在我服務的部門是男性員工要學三個部份的工作,服務臺、贈品區和提貨區,而女性員工只要學會前兩個部分,但是領的薪水卻是相同。一般的偏差現象是男女同工不同酬,這裡是男女同酬不同工。同部門的女性資深員工還大惑不解怎麼正職男員工都待不久?而我在大潤發工作快四個月才離職。這個問題的解答應該永遠不會有人向他們告知。或許為了這一份工作,他們會選擇與資方同一陣線,這或許是可憐的臺灣勞工不得不妥協的現實!

引述維基百科的資料→責任制在東亞地區的理解為一種變相壓榨。責任制存在於固定月薪的崗位上,職員通常沒有加班費,工作規定職員要有工作責任感,每天要完成自己負責的工作才可以下斑。而工作量時多時少。工作量沉重的季節,員工為「職業道德」必須「食自己」加班完成急件;不似時薪工人般獲得加班補償。

除非能確定工作量合理,行責任制大多是僱主佔僱員便宜的鬼計,在西方國家、有集體談判權的工會手下,僱主想實行責任制必定受工人集體地回絕(尤其是針對非高薪員工)。

臺灣方面

臺灣僱主慣用壓榨勞工的一種手法。僱主藉由增加工作量與減少雇員數,再加上縮短工作完成時間,聲稱員工在工作上所造成的加班是因能力不足等個人因素所致,故所加之班公司不給付加班費,並要求所屬員工簽暑每周工時時數未超過勞基法規定的文件。另外也有僱主則宣稱「中國大陸有大量廉價勞工」,要求員工接受責任制,並以西進威脅政府及輿論不得保護勞工權益。如此惡行,使得企業主不知員工成本概念,嚴重削弱國人健康、增加健保醫療的負擔,亦讓臺灣勞工無法在職進修、降低臺灣勞力素質。類似問題也在日本發生。

而在民國九十七年開始,臺灣又有一些資方將無薪假與責任制一起實行(包括仍在賺大錢的資方),暗示員工在假日到班、亦常見強休無薪假又增加工作量;員工只能領取基本工資,但必需長時間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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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11月29日星期六

唉,以前的重刑犯生不逢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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曉慧將要假釋出獄,殺人能夠不用償命,他要感謝當初做出判決的法官,當然請別忘了那些在推動廢除死刑的人!幸好還有二千萬的民事賠償等待他。至於會否有良心的煎熬那就無法得知了,畢竟,動手殺人滅屍的行徑是經過大腦處理的。

最近在讀高點的刑法總則(有些法律學者的見解真是有悖社會常情,所以也不用特別責怪某些法官不食人間煙火,他們也是受到那些「學說」的荼毒),看到刑罰章節摘要死刑的段落,提到犯海盜罪而致人於死;犯海盜罪而放火、強制性交、擄人勒贖或故意殺人,才會被判處絕對死刑。其它像是擄人勒贖罪而故意殺害被害人,則是相對死刑或無期徒刑。

死刑的爭議可分為贊成和反對。贊成的理由是死刑具有高度威嚇效果,可以有效減少犯罪;反對的看法是死刑具有不可逆轉性,一旦法官誤判即無法彌補,且無統計數據顯示死刑比無期徒刑更具威嚇效果。

我認為贊成死刑的理由不是很完善,首先是死刑在威嚇誰?絕大部分的民眾不會蓄意殺人;而已經謀畫殺人的禽獸根本不怕死刑,例如:殺劉邦友、尹清楓的歹徒。死刑應該是在嚇阻意志不堅的歹徒。再來是死刑可以減少哪方面的犯罪率?是偷竊?性侵害?貪污?縱火?還是亂丟垃圾?絕大部分的犯罪刑罰程度動用不到死刑。所以,贊成的論點應該修改為:政府為保障中華民國國民具有不被他人蓄意殺害的生命、生存權,以死刑制裁故意殺人的歹徒,是保護國民生命、生存權不受侵害的必要手段,彰顯受害者生命不可逆轉的事實。

至於反對的說法表示無期徒刑更具威嚇效果,然而無期徒刑的受刑犯能夠因為服刑期間表現良好獲得假釋出獄的優待,或遇到總統龍心大悅頒布赦免的命令。無期徒刑已經失去永久隔離重刑犯的意義,也失去代替死刑的功能,再加上人權團體干預司法體系運作暫緩死刑執行,只會讓受害者家屬覺得法律無法發揮正義。司法體系確實無法保持中立,死刑條文未廢除,卻停止死刑執行,法務部有失職的嫌疑。反對者似乎忽略應該判處絕對死刑的罪證確鑿殺人犯行,例如:砂石車司機倒車輾死被害人,躲避巨額的民事求償。

假如在廿歲左右殺死討厭的人,然後主動自首(自首有減刑的機會),接著在檢察官、法官的訊問下表現出悔不當初的演技,以及在監獄裡表現良好,或是利用坐牢的環境苦讀考上國立大學,幸運一點遇到總統就職或二二八獲得赦免、減刑,大概十年左右便能假釋出獄。重返社會之際,鄰居、朋友不會覺得你是罪大惡極的壞人,臺灣還滿有人情味的,現在在臺灣殺人似乎很值得唷!

再怎樣罄竹難書都會有律師、人權團體和有同情心的人幫你伸張權益,監獄的環境、待遇因為人權團體的努力變得越來越好,讓你專心讀書考上國立大學、有液晶電視看(被守法民眾反對、質疑),殺人不會被判處死刑,無期徒刑到最後也會主動幫你申請假釋,只能說以前的重刑犯真是生不逢時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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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11月22日星期六

逛街購物不要攜帶寵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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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撿拾購物手推車裡的垃圾造成麻煩,心情卻能坦然接受,或許是體認到這也是工作內容之一,不能讓下一位顧客使用到裝有垃圾的手推車。如果是兩三年前的我應該會不停抱怨,抱怨上廁所的人為衛生助理製造噁心髒亂的工作環境,學生身分矇蔽我應該要有的工作態度。

一位同事則認為桃園地區的消費者素質比臺北市的要差,我不曉得他是從何得知這項差異?他並非臺北人怎麼有臺北觀點作祟?「城鄉差距」的刻板印象或許普遍存在,因為長期居住某地,即會被當地的人文現象所套牢,我也曾經誤解臺中的東海別墅是全臺灣最無政府狀態的地區,直到我去中原大學週遭逛過後,才體認路邊攤、機車和違章建築是大學學區環境的毒瘤,毒瘤的產生主要是大學未提供足夠的宿舍。

有的顧客會帶寵物來購物,比較有衛生觀念的飼主會將寵物關在服務臺的鐵籠。為何我要提到衛生觀念?首先、犬貓這類動物會掉毛,也會排泄屎尿,影響其他顧客的觀感;其次、萬一飼主抱著動物逛熟食和麵包區,難保這些等待挑選的食物不會沾上牠們的體毛?第三是當手推車有乘坐小孩時,看到別人的手推車有犬貓,是否有「眾生平等」的感觸?

把寵物留在服務臺的鐵籠,寵物安靜是可遇不可求,狗吠個不停便侵害到前來尋求服務的顧客權益。貓狗不是人類小孩,牠們不會在家玩打火機、縱火燒屋,沒必要抱著出門吧!這些飼主大概無法體會其他人不想在飲食場所吃到狗毛、貓毛的懼怕心情。

在一場員工訓練的場合,大潤發的主管很自豪表示:「大潤發的退換貨服務是最佳的,就算是吃剩的西瓜皮、螃蟹殼只要不滿意都能退錢,其它量販業者望塵莫及。」有員工打趣說:「我也要如法炮製!」主管回說:「只要你臉皮夠厚(無恥)的話,歡迎來體驗這項服務。」既然遊戲規則是保證不滿意退貨,怎麼心裡又覺得這種行為的顧客無恥呢?所以我說「顧客永遠是對的」這句話言不由衷。對的是,顧客口袋裡的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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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11月20日星期四

服務業來者不拒,骯髒錢也是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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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服務業比較容易接觸到沒公德心的顧客,雖然他們的數量不算多,但是降低社會生活品質的破壞力卻不容小覷,各位應該聽過「一粒老鼠屎壞了一鍋粥」這句俗話吧?假如不防範老鼠屎的話,老鼠屎的數量很有可能會取代鍋子裡的粥,主客易位不是不可能發生。

有時在服務臺上班,男性總是從事較耗費體力的工作項目;女性則做較輕鬆的項目,而男性也要做那些較輕鬆的事情,感覺似乎存在男女不平等(我扯遠了)。把購物手推車歸定位是服務臺的工作之一,推著十幾臺的購物車從停車場費力地推回賣場入口處,假如購物車內沒有垃圾,就可以直接回服務臺;有垃圾的話就要一一撿拾乾淨,會被棄置在手推車內的垃圾都是廠商推銷飲料試飲的小紙杯、送貨單和其它垃圾,統一發票倒是不常被棄置。

賣場的停車場有劃設殘障專用停車位,由於殘障專用停車位的位置離出入口最近,所以總是有沒愛心、沒公德心的民眾佔用,賣場內的廣播系統不時會廣播要求佔用停車位的自私民眾移車,只是唸出車牌號碼而沒有講出姓名效果應該不大。當殘障專用停車位旁邊的錄音機播放「請民眾發揮愛心,勿佔用停車位」的聲音,我看到外表正常的人把車開走,或許我誤會他們了,他們可能只是四肢健全,但是腦部嚴重損傷吧?

為何不當場勸導他們呢?要怎麼勸導勒?萬一對方說:「為什麼一樣都是大潤發的會員,我們卻不能把車停在大潤發的停車場!」「抗議大賣場員工嚴重侵害停車民眾的人權!」我要怎麼反駁呢?總不能說他們是文盲、臺灣之恥吧!被顧客申訴可不是一件令人愉快的事情,標準的息事寧人的自保心態。 :p

他們應該認為反正只是停一下買東西,佔用的時間不會太長,不會那麼剛好有殘障人士來大潤發購物。以惡小而為之的偏差心態腐化這個社會生活品質。殘障人士的人數當然沒有佔用停車位的人數多啊,不然怎麼會有足夠的殘障車位讓「正常人」停車呢?這種「給個方便」的心態在日常生活中還滿普遍的,像是路邊併排停車、公共場所抽煙、交通違規被警察開單求饒時、違法攤販佔用公共空間之類的行為都是。

突然覺得商人為了賺錢、衝業績,會泯滅良心做生意,好像沒看過有哪個商人會高調宣稱:「沒公德心的人不要來我的商店消費,我不屑賺你們的骯髒錢!」只聽到「顧客永遠是對的」,這種心口不一的口號。確實百分之九十五以上的顧客都是有公德心、愛心的人,偏偏賣場不敢「教育」那極少數的壞顧客,害怕那些老鼠屎幫賣場作負面宣傳,得罪壞人似乎會得不償失?

我很欽佩那些有宗教熱忱的人(慈濟的會員、李家同......),他們專門幫助有需要的人,不管被幫助的人是否對這個社會有害,我就會很害怕幫助到那些佔用殘障專用停車位的缺德民眾,我沒辦法像慈濟的會員那麼有慈悲心,這太難做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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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11月17日星期一

太感動了,我終於得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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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bY雯兒咯窩窩……看到的,第一眼見到以為全球華文部落格大獎什麼時候增加這麼特別的獎項?仔細一瞧發現似乎怪怪的,原來是趣味版的全球華文部落格大獎,看到這種惡稿的網頁,一定要試試看自己的網誌會獲得哪一種獎項? :p

年度最佳「斑駁陸離」部落格:形容色彩雜亂不一。聊齋志異˙卷十二˙古瓶:器大可合抱,重數十斤,側有雙環,不知何用,斑駁陸離。亦作陸離斑駁。
部落格成分:斑駁陸離 - 32.81% 面紅耳赤 - 29.72% 通功易事 - 9.91% 乘風破浪 - 27.56%
這個網站還提供自行訂做獎項的功能喔,讓你可以隨心所欲獲得更有趣的獎項名稱。
這是我自己頒給自己的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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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11月16日星期日

病急亂投醫?馬政府將發消費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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聞報導馬政府為了讓經濟狀況好起來,計畫發放消費券讓民眾消費,改善景氣低迷的經濟現象。中華民國的經濟情況不好,真的能靠一萬元額度的消費券好轉?一萬元花完了,政府不會因此負債累累?寄望未來的稅收會依照想像都進入國庫抵債?發放消費券的日本有真正擺脫經濟衰退的處境?這都讓人不無疑問。

先說我的消費情況,從食衣住行育樂六項分別講起。食:以前住臺中,只有三餐和奶粉的開銷,垃圾食物、飲料幾乎沒浪費錢購買;衣:這三年多都沒在添購新衣;住:住家裡不用房租;行:騎機車而已;育:我和我弟求學階段的補習開銷很少;樂:手機已經用了四年、電話費每個月只有一、兩百元,極少去聲色場所唱歌、看洋片、買專輯(客家歌手除外),其它娛樂開銷極低。如果全臺灣的人都很省錢的話,臺灣的經濟應該早就垮了!

消費能幫助經濟發展,但是這和勤儉、開源節流的傳統價值觀有無牴觸?最精打細算、理性的消費應該只能夠維持基本的民生經濟吧?所以政府是要鼓勵最理性的消費行為,還是學美國人透支明天的借貸消費習慣?美國人的透支明天消費讓投機者與出口為導向的國家荷包滿滿,直到經濟榮景的泡沫破滅後,大家無不陷入經濟衰退的泥沼,這樣的經濟榮景是不正常的,而只會看數字的政府被經濟榮景的騙局制約了。

就是因為未經計畫胡亂消費,被當凱子的消費者製造出經濟情況良好的假象,當缺德的雇主債留臺灣,在外國另起爐灶,讓消費者對於未來充滿不確定、不安全感,很自然的會開始錙銖必較口袋裡的鈔票。當不再胡亂購買商品之後,奸商的營收便開始日漸下滑,靠奸商謀生的上中下游產業受到波及,失業者一多,進而影響整個國家的經濟狀況。

刺激消費,到底要消費什麼?卡奴的產生,一方面歸因於銀行的謀財;另一方面是卡奴的無限制消費導致負債,卡奴還沒玩火自焚前,促進經濟發展是功不可沒啊!為人父母者應該都是教導子女要量入為出,不要把金錢花在不必要的地方,畢竟,不是每個人都有海外密帳可以揮霍。一萬元消費券買民生用品後,勢必會有一段時間民眾不會消費,東西沒用完幹嘛要再去買?這段不消費的期間,又要被解讀是景氣不佳。

假如把使用限制放寬,改成只能購買在臺灣製造的商品,所產生的經濟效益應該會比只能消費民生用品來的大。一來可以幫助還留在臺灣的製造業;二來也是幫助自己,因為當民眾真正增加購買臺灣製造的商品,不買產業外移從國外進口的商品,可以使業者了解到讓臺灣人被迫失業,將會失去臺灣的消費市場,也就不用一天到晚擔心隨時會被裁員。當本地產業的業績提高,或許會增加聘僱人力也說不定。

以我在大潤發工作的見聞為例,資本家無不希望每年的業績、利潤都比去年要好,今年遇到經濟情況不佳,消費者的消費金額減少,業績應該會比去年要差。我的看法是除非桃園縣的人口不斷增加,或是家樂福、愛買和全聯倒閉,否則營業額必然會遇到瓶頸,因此要想衝高業績就必須讓民眾不理性消費,囤貨或是購買根本就不會常常使用的商品,這種消費行為應該不是大家所樂見。這就是資本主義的經濟繁榮和衰退的循環現象。

除非,政府是希望民眾囤貨!不然消費券的發放也只是刺激很短暫的經濟繁榮,相關產業的員工會因此加薪?加薪才能真正讓民眾安心花錢。發消費券的做法難道不是變相的圖利奸商,而且是國家舉債讓奸商的荷包滿滿。長久之計,是政府要發展、規劃新的產業和淘汰只有外勞要從事的產業,以創造就業機會,讓這個國家的國民有經濟上的安全感;政府也要解決為何報紙的求職廣告都徵不到人,是臺灣人太眼高手低?還是臺灣人不想被工廠老闆剝削?政府何不趁此良機,讓民眾降低物質慾望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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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11月14日星期五

臺灣人一定要愛臺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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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臺灣人要愛臺灣,不愛臺灣就不是臺灣人

中國共產黨愛臺灣,因為他們希望兩岸統一,所以中國共產黨是臺灣人

中國豬也愛臺灣,因為牠們希望兩岸統一和喜歡來臺灣旅遊,所以中國豬是臺灣人

我的媽呀!那麼四百年前來臺灣的中國豬是如何演化成為臺灣人啊?

這應該是生物演化的奇蹟,難怪臺灣人和中國豬講同樣的閩南話、客家話和國語。

哼!我是人,才不是豬,我不會像共匪在外國搶奪中華民國國旗;也不會罵中國人是豬和叫中國豬去死。

我的祖先是真正的人,從中國大陸來臺灣的中國人;和那些祖先是中國豬的臺灣「人」是不一樣的。
原來綠色政黨早就看出這個「事實」,所以才在搞種族分裂,這就是臺灣島上中國豬的後代和中國人的後代在互相惡鬥的真相。 :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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