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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號1188-DK的汽車撞我

前 些日子的星期六下午游完泳之後,抽空到臺中市英才路那邊的電腦賣場看電腦,看完筆記型電腦之後回賃屋處。騎到中港路和黎明路那邊 (統聯朝馬站舊址) ,突然被一輛偏離車道車頭往右邊閃的黑色保時捷休旅車擦撞到我的機車左後方!我當時的車速不夠快,才會被撞上,讓我滿訝異的,這就是意外吧! 擦撞的瞬間機車左右搖晃了幾下,就往左邊傾倒。我跌個四肢著地,膝蓋和手掌都磨破皮流血,最怕痛的我一次擦傷好幾個部位,真是給我「賺到」了。趴在地上後,忍著疼痛立刻把車扶起來,擦撞到我的汽車男性駕駛繼續往前開了十幾公尺之後,才把車停下來,可能是副駕駛座他的家人提醒他停下來,避免演變成肇事逃逸。那位男駕駛「很好心」的把我的機車牽離原位。一輛計程車也停在一旁,一場三角關係就此展開。 車牌1188-DK的駕駛推托是為了閃避計程車才會擦撞到我,而計程車司機則說根本不關他的事,接著就說不然就叫警察來處理。黑色保時捷休旅車駕駛卻說不用叫警察,他會負責賠償我的損失,很主動地留下英文姓YUAN和行動電話號碼,以及掏出一張千元鈔票,「體貼」地叫我去看醫生,並說星期一在打電話和他聯絡。而我則是心裡在猶豫到底要不要報警處理,因為覺得這場意外對我來說不是很嚴重 (不嚴重? 一雙新臺幣三千多元的耐吉慢跑鞋破損一隻、機車車頭左邊車殼受損 ) 。我拿了一千元傻傻地自己忍著傷痛騎車看醫生。那兩位駕駛應該也立刻解散吧。 心裡一直認為沒報案怪怪的我,到了當天晚上就拉同學陪我去西屯派出所補報案。入口處值班員警打了通電話給交通隊的同僚,交通隊的警察 ( 接電話的那位 ) 口氣不好地說不要把他們當成討債集團!而我還是說要報案,他們就派一位警察來記錄我的筆錄和到現場畫沒了現場的現場圖。這是我第一次坐上警車,負責處理的警察對我抱怨民眾的態度不佳,導致開車的那位警察為了維持他自身的尊嚴,而不向民眾開罰單,也就是說他不太想為了開罰單遭遇違法民眾的輕蔑態度。反正這位警察有沒有取締交通違規,薪水也不會因此額外增加。 星期一時,打電話給1188-DK號車的駕駛,對方死都不接電話,傳了四封簡訊也沒回應!星期二晚上十點多那位承辦警員居然打電話問我說連絡的如何?嚇我一跳勒!警察就說驗傷單準備好就掛電話,大概是可以告對方過失傷害。我來不及問那接下來要怎麼辦。心情鬱悶的我跑去找讀法律系的學妹,他說發生車禍拍照前一定不能移動車輛,不然警察沒

我係七八八五關懷服務員




1如何得知:
本人是從民國九十八年七月份聯合報的地方新聞版面得知這項訊息,才曉得桃園縣政府有提供這項短期工作。

2應徵過程:
知道有這個工作機會,便打電話到縣政府詢問,似乎這個方案不是全部的縣府人員都曉得。縣政府的人員告知要洽詢就業服務臺。詢問中壢就業服務臺後,到那裡登記個人資料。

3對工作的期許:
從應徵到參加教育訓練之前,對這份工作沒有具體概念,只是約略認為工作內容是拜訪失業者,而不清楚其詳細內容。
教育訓練後到正式出訪前的練習,才比較清楚地知道這份工作的目的,了解關懷服務員要藉由訪談了解受訪者的狀況及需求,並撰寫質性記錄表敘述受訪者的家庭、經濟等狀況,判斷個案的等級和可能的轉介單位。因此對於這份工作,雖然沒有過於崇高的期許,卻也從中體認到,這是一份幫助自己認識平常不太容易接觸到的社會黑暗面的工作,和幫助需要再就業的失業者的助人工作。 

4為何決定做這份工作:
    決定做這份工作,最主要的原因是這份工作是公家機關提供的工作,不用擔心會被私人企業雇主剝削,工作和放假時間非常理想;再者,可以利用工作期間慢慢尋找未來能夠接受的工作。





5感想:
在訪談待業者之前,對這份工作的認知和目的只有紙上談兵的印象。直到開始接觸待業者之後,慢慢體會到關懷員的存在價值,政府的政策確實需要人力特別協助傳播、宣導。
到待業者家中訪談,並提供就業資訊予受訪者,以及關心他們需要哪些社會福利的幫助,讓他們了解到桃園縣政府有哪些社會福利能夠利用、申請,獲得改善經濟生活的機會。失業問題是政府必須要妥善解決的社會問題,尤其在實施有關降低失業率的政策前,應該調查各個年齡層失業者的輿論,才能真正對症下藥,兼顧勞資雙方的利益,而不致讓改善失業率的政策美意打折扣。

6檢討:自己的優缺點
在訪談的過程會發現到自己的不足之處,面對受訪者時,多多少少會感覺些許緊張,有時會因為遇到受訪者臨時拒訪而影響到工作心情。
訪談工作係二人一組行動,兩人一組在訪談時可以互相支援。與搭檔共事還滿融洽的,能夠互相配合。而我在訪談時能夠專注聆聽受訪者的看法和抱怨,並且鼓勵受訪者主動去申請有需求的社會福利,及用簡單的詢問方式,讓訪談過程不致流於太過公式化。

7評估與建議:給縣府
在訪談待業者後,有些受訪者認為桃園縣政府的關懷待業者政策,對於中高齡待業者之實質幫助效果有限,流於華而不實的評價;然而青年待業者多為自行求職,多半不需要縣政府的就業資訊提供。因此,關懷政策的主要目的僅係提供就業訊息,而無法真正改善就業環境,或是協助勞工面對雇主惡意資遣的問題,只能淪為縣政府形式化的杯水車薪之政策。
縣政府可能需要持續觀察桃園縣民的失業問題,並鼓勵失業勞工向縣政府或勞委會檢舉雇主的違法行為,以嚇阻雇主惡意資遣仍有工作能力之中高齡工作者。關懷待業者政策應該可以轉型成為長期關懷弱勢縣民的社會福利政策的一環,訪視中低收入戶、身心障礙者的情況有無改善,檢視桃園縣政府的社會福利政策執行是否達到預期目標。

8心得與反思:給自己
關懷員的工作接觸到勞動階級面對的社會黑暗面,了解到政府政策的理想層面和執行層面係無法全然配合,滿符合上有政策;下有對策這句俗話,而雇主為了獲得政府所制定的政策所衍生的利益,或是規避將會產生的成本負擔,往往會犧牲所雇用的勞工。失業者除了領取失業給付、參加職業訓練,或是上創業課程之外,似乎拿這類惡意資遣勞工的缺德企業主沒輒,政府相關的產業、勞工政策也像是往企業傾斜。
部分勞動者的心態偏向消極宿命,並不懂得要主動爭取應有的勞工權益,為求謀生糊口被迫接受刻意壓低的薪水。因為中高齡的緣故,往往只能選擇薪資低的工作,或是打零工。政府在這些方面的政策幫助非常少,畢竟這是資本主義的自由市場的現象之一,過度干預可能加速產業外移的後果,但是政府有責任在勞工和資方之間取得雙方同意的勞資政策。
    我想在中華民國的勞工政策還未盡完善之前,要找到具有社會良知的雇主有其困難,所以我和為數不少的人將朝穩定、有保障的公務員之路邁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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